昨日,记者从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获悉,从即日起至10月15日,允许自产自销的瓜农、果农持所在村村委会证明,在规定的区域内销售,非自产自销农户严禁进入规定路段交易,否则将从严处罚。 据了解,为了方便瓜农、果农销售自产的瓜果,同时方便城区市民生活,在不影响市容市貌、城市交通,保持良好周边环境卫生的情况下,兰州市执法局允许部分路段销售自产瓜果,允许销售瓜果的街区为,城关区:詹家拐子、五福巷、耿家庄、金塔巷、上沟、下沟、刘家坪、烧盐沟、穆柯寨、二热十字至二热电厂段、八栋楼、力行新村、甘家巷及居民院落摆摊销售;七里河区:磨沟沿路西文化宫至南滨河路段、火星街、西津西路秀川段、杨家桥十字南段及居民院落内摆摊设点;西固区:允许瓜农、果农在清水南街、测绘巷、二十二街区、十一街区等适当地段销售,禁止在公园路、合水路、福利路、十四号街区摆放瓜果销售;安宁区:允许范围为培黎广场、长风市场、刘家堡广场、桃海市场及社区居民院落,禁止在514号路、582号路、578号路等主干道摆摊设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