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海南网2月28日电 据南国都市报报道,“三亚城建监察执法人员将原先摆在门口的一筐30多斤龙眼搬走,是没收还是暂扣?执法人员没有进行说明,并没有开具任何票据,就离开了现场。据当时参与执法的方队长解释,当时是大整顿,情况特殊可不开票据,此番解释引来阵阵质疑。”南海网2月27日消息:“26日下午3点,在三亚市新民路第一市场附近经营水果店的王先生看见三亚市城建监察一大队执法人员出现后立即将原先摆在门口的一筐30多斤龙眼搬进店铺内,然而执法人员还是将这筐龙眼没收了,将龙眼从店内搬了出来,但是没有说明并开具任何票据就离开了现场。据当时参与执法的方队长解释,当时是大整顿,情况特殊可以不开票据,此番解释引来阵阵质疑。另外,执法人员进店执法的做法也引起水果店老板的质疑。
执法人员进屋搬走龙眼
王先生介绍,26日下午3点,他和往常一样在店里做生意,一筐刚刚批发来的龙眼摆放在水果店大门外。他说,此时,看见一名穿着制服的执法人员向他店铺的方向走来,王先生立即将这筐大约30多斤的龙眼搬进了屋内。
他说,这名执法人员站在店门口什么都不说,一直在打电话。
大约过了10分钟,10多名穿着浅蓝色制服的执法人员开着车来到店门口称,那筐龙眼刚才占道了,要进入店内搬走龙眼。
王先生说,当时两个店里的工作人员堵在门口不让这10多名执法人员进去,双方发生拉扯。
“直到这些执法人员说我们抗拒执法后,我们才让他们进店。”他说,执法人员进入店里后将那筐30多斤的龙眼搬走了,没有开具证明。“那30斤龙眼到底是被暂扣还是被没收了?”王先生一脸茫然。
龙眼被收走后,王先生找到了当时参与执法的方队长想进一步了解情况,但是没有结果。王先生说,如果我在经营上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我愿意接受处罚,但是搬走了我的东西又不开具证明,也不进行说明,这不太合适。
因此他才拨打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了此事情。
附近居民表示质疑
今天下午3点,记者来到了三亚市新民街王先生经营的水果店内,此时周边店铺的老板们以及居民均在讨论26日发生的一幕。
附近居民张女士说,26日她也在场围观,目睹了整个事情经过。她说,执法人员进入店铺中执法,将龙眼搬了出去这一做法是否妥当?另外,将东西搬走后不开具票据更是有欠妥当。作者:王成诚陈翔